营养费指的是受害人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让身体尽快康复,购买日常饮食之外的营养品花的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一般两种情况要支付营养费。
一种是受害人有伤残情况。要是受害人因侵权行为身体严重受伤,达到一定伤残等级,往往得额外补充营养促进身体恢复。像骨折、颅脑损伤这类情况,医疗机构会根据受害人伤情,在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里明确建议加强营养。
另一种是医嘱有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件中,有“加强营养”等相关医嘱,这是主张营养费的重要依据。医生会结合受害人病情、身体状况等因素,判断是否要通过额外营养补充辅助治疗。
主张营养费时,一般要提供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之后结合受害人伤残情况、实际需要等,按照当地司法实践和相关标准确定具体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