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当事人涉嫌轻微人身伤害,且不存在其它恶劣性质的违法情形,则通常会被判处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处分。在法律的定义中,拘留是一种强制性的约束措施,具体表现为将相关人士扣留于特定场所,并进行生活限制。拘留可以细化为三个类别,它们分别是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民事拘留。其中,刑事拘留乃是刑事审判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而行政拘留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的范畴,民事拘留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上的处理方式,同样也是民事审判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