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银行作为原告方向法庭提出
民事诉讼请求,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须于收到
诉讼材料之日的七日之内决定对该请求予以接受还是拒绝审理。
针对您
拖欠金额达到人民币1万元且经过银行两次书面催告却未能在超过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偿还的情况,此种行为将被视为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您需要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在公安机关启动
立案程序并展开调查之后,通常需要经历大约四个月的时间,才能正式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向法院提出
公诉。
值得注意的是,若依据《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
信用卡管理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六条规定,持卡人具有以
非法占有所得为目的,违规透支金额超出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且在银行两次有效的
催收之后超过三个月仍旧未予还款的行为,那么这种行为就可以被判定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所规定的"恶意透支"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此外,法院将认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中所规定的,具备以非法占有为主观意图,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却大量透支从而造成资金无法偿还,随意消耗透支款项,逃离银行催收等各种恶意逃避
债务的行为,甚至还可能涉及到
转移财产、隐藏资产等手段来躲避还款义务。
最后需要明确的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恶意透支的
涉案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万元及以上但是不足10万元,以及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但不足100万元时,都可被定性为"
数额较大",当透支金额高达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时,便属于"
数额特别巨大"的范畴了。《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