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侵犯知识产权事宜未产生严重威胁社会
公共秩序及国家根本利益之不利影响,且受害者持有充分
证据支撑其主张,即可向法定司法机构
提起自诉。
下面将详细列出三种具体情况:
首先,在特定类型的案件中,只有在告知公民时才会进行审理,这包括了:
一方面是涉及到
侮辱或诽谤他人的案件,但必须要强调的是此类行为仅限于对社会公共秩序及国家根本利益尚未构成实质性威胁的范畴之外;
另一方面则是涉及到以
暴力手段干预婚姻自主行为以及虐待他人等恶劣事件;
最后则是指关于侵占他人财物的案件。
其次,当人民检察院并未主动提起公众
诉讼的情况下,如果
受害人具备充足的证据证明存在以下几种轻微的
刑事犯罪行为:
如
故意伤害,
非法入侵住宅,侵犯通信自由,
重婚,遗弃,生产或销售
假冒伪劣产品,除非这些行为已对社会公共秩序及国家根本利益构成威胁以外;
再比如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同样需要注意的是其前提是这种行为尚未对社会公共秩序及国家根本利益构成威胁。
最后一种情况是当受害人具备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人的侵犯人身权、
财产权的行为应该依法受到
刑事追责,然而公安机关或是人民检察院早已做出了不受理此案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
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
商标,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