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
离异,倘若子女年满八周岁,则可以自行决定选择随父生活抑或随母共处。
随着生活环境日益完善、教育普及程度的不断提高以及信息化社会的飞速发展,此类年龄段的儿童大多能够初步察觉到父母对他们感情深厚与否,从而对于自己在
父母离婚后应何去何从做出更为细致的考虑,确定哪些家庭氛围能给他们带来更多关爱、更加稳固的经济基础和良好的教育条件,因此可以说8周岁以上的孩子已具备了一定的独立思考和决断能力,这种观点具有相当的参考价值。
此外,法律制度选择尊重孩子们的选择,赋予他们在涉及自身重要权益议题上的话语权,无疑是现代法治发展的体现。
然而我们也需要认识到,尽管孩子们已经过了8岁,但他们所发表的意见绝非是决策过程中的唯一参考指标,还需结合其他各方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和综合考虑。《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