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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谅解是否能撤销行政拘留

若国家公安机关已依法做出行政拘留裁决,即便是无法律授权的机构予以撤销,这一拘留措施亦不可停止实施。
在此过程中,若受害者在受到损失后对肇事人员表达了理解与宽恕之意,那么我国公安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予以适当减轻刑事责任的处理。
但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受害者表示宽恕并放弃追责赔偿,国家公安机关亦无法撤销其已经做出的刑罚决议,除非有关处罚决定引起受处罚者异议,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司法行为,从而通过合法途径被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最新修订: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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