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称之为三方协议书。
2.也可以是双边协定。
3.亦或是单方面委托的第三者做出的承诺。
本术语所描述的债务加入,也称为并存的债务负担,其意为原先的负债人未能脱离原来的负债关系,而此时却有第三方加入到了原有存在的负债关系之中,与原负债人一起共担债务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