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机动车辆交通事故之后,作为汽车拥有者所承担的先行垫付的受害方
医疗费用,若保险公司已承诺负担这笔款项,则应将其交付给保险公司。
对于应当与受害方按照责任比例共同承担的那部分费用,相应地,受害方应当偿还部分医疗费用。
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既可以选择向保单投保人全额赔付保险金额,也有权利直接向受害方履行
赔偿保险金的义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
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
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
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