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个体经营者在其经营活动中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之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要求其立即停业整顿,对违法销售的产品予以查封扣押乃至没收,同时还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处以商品价值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三倍以下的罚款;
如个体经营者存在违法收入的情况,则须依法予以没收;
当该行为情节重大时,甚至会面临吊销营业执照的严厉惩戒措施;
若情节特别恶劣、涉嫌构成犯罪的,还将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立案侦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