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车祸等车辆碰撞事件时,可立即拨打122或110向警方寻求援助与协助。
在电话拨通并提供相关信息时,务必准确详细地报告事发地点以及涉及到的人员和车辆受损状况。
对于双方决定能够进行私下协商解决的事故,应对车辆进行妥善移动以避免阻碍交通,同时展开规范性协商以达成妥善处理。
而对于其他类型的事故,如果需要对现场进行改变,那么必须明确标示出事故现场的原位置,随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区域等待交通警察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