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他人
知识产权者,依照相应的法律
法规,应承受包括
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乃至
刑事责任在内的全面制裁。
譬如《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若是未经
注册商标持有人允许,擅自在上游涉事商品上使用与其所属之注册商标完全相同之标识,严重者有可能导致危及
刑罚后果。
诸如此地,若构成
犯罪事实,不仅需对所侵害权益方作出补偿,还要依法追究其触犯
刑法的刑事责任。
另外再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
著作权法》第六十条的具体描述,该条款同意在确有充分
证据的基础之上,
著作权纠纷可通过诉诸调解来解决。
然而,若并无书面
仲裁协定,亦未在
著作权合同之内约定仲裁条款时,
当事人同样享有直接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的权利。《商标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未经
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
商标,构成
犯罪的,除
赔偿被
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著作权法》第六十条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
申请仲裁。
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
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