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保护的
婚前协议,其有效性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
行为人为拟定及签署权益书的行为主体须具备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拟签订的内容必须是净其心志、意无二致的真实意思表示;
再者,协议约定的条款不得违背法律
法规所设定的强制性规定,而且也不能有违
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等社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