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格遵循法律原则的角度来看,慈善捐献这一行为的根本属性可归结为赠与合同关系。
就此,法律已经对该类行为作出了详细且明确的规定,其中载明赠与方在财产交付之前享有撤销权。
然而,对于已经公正验证的赠与合同,或者是根据法律规定而不可被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援助残疾人士等公益性道德义务实质的赠与合同,则不适用于上述情形。
若赠与人的财务状况显著恶化,并严重地干扰到其正常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时,其可选择不再继续履行赠与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