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方各尽其责,即就远距离合同的具体条款达成共识之后,其中一方有义务将已经正式打印并加盖公章以及亲笔签名的合同文本通过邮寄或者其他方式发送至另一方手中,而接受一方也应毫不犹豫地下达签署命令,并在合同上正式盖章及落款。
我们需要明确,这里提到的“远程合同的书面形式”,它不仅仅局限于常见的纸质合同书,还包括诸如信函、电子邮件及传真等其他信息传输技术中所产生的具备实体形态的文件。《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