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相关规定如下:
首先是双方所获得的工资收入、奖金及劳务报酬等项目;
其次是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带来的收益;
再次包括知识产权方面的收益状况;
最后还包含了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但如若法律对此类情形另有明确规定的话则需按照相关条款执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