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们国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款所明确规定,对于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决定适用缓刑五年执行的涉案人员,他们将享有暂无需在监狱中服刑的优惠待遇,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高枕无忧,无视法律的限制和要求。
相反地,在批准的考验期限之内,这些涉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循相应的规定和条例。
如果在这段时间内有任何违规行为或者违背法律原则的情况发生,那么他们也无法摆脱再次进入狱中的命运。《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