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法领域中,对于职务侵占罪的
犯罪客体有着明确规定,即
财产权利的归属问题。
所谓
职务侵占罪,特指由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自身职务上所具备的便利条件,非法地将所在单位的财务据为已有,且其
涉案金额达到了
违法限度的
犯罪行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