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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哪些

刑法领域中,对于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有着明确规定,即财产权利的归属问题。
所谓职务侵占罪,特指由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自身职务上所具备的便利条件,非法地将所在单位的财务据为已有,且其涉案金额达到了违法限度的犯罪行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新修订: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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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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