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规,借贷活动中若存在高利行为,这是受到法律严厉禁止和限制的。
如有证据表明借款双方在借款协议中约定的利率超越了国家法律所设定的上限,那么超出这一范围的利息将不被视为合法权益而得到法律的保障。
在此种情况下,借款人有充分权利选择不予支付超额利息部分。《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