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费者权益遭受侵害之际,消费者首先可尝试通过与相关商家进行协商以此寻求解决之道;
若协商无果,消费者可依托于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
若连调解也无法奏效,消费者便可拿起法律武器,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索取赔偿。
依据我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范,对于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形式损害的行为,须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同时,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规格的食品或销售明知属于不合格食品者,除应赔偿消费者的实际损失之外,消费者还有权向生产方或销售方请求额外支付价款10倍的惩罚性赔偿金。《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