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的个人负债状况是否应由女方承担,这取决于此项债务是否被认定为夫妻间的共同债务。
若夫妻需要维系正常的家庭生活开支和项目,比如衣着、饮食、住宿、交通及教育等等,此时可能会产生债务。
在实际生活中,这些常见的债务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为了购置共同生活所需的物品或许可产生的债务;
购买、修缮并共同居住的房产所产生的债务;
当夫或妻一方或者双方为了医治疾病花费了医疗费用,由此而产生的债务;
夫妇之间由于双方均赞同的文化、教育、娱乐及体育活动而产生的债务;
在婚姻登记前,由于一方进行的贷款购置的财产已经转变为夫妻共有财产时,为了再次购置财务资产产生的债务;
以及其他在日常生活中应该由夫妻共同分担的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