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经车辆所有人明确授权和许可的前提下,私自驾驶他人车辆引发的交通事故,理所当然应当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全部
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车辆所有人已经履行并尽到了充分的车辆保管或管理职责,那么可以免除其任何形式的赔偿责任,否则将根据各自在事故中所负有的过失程度来计算
赔偿金额。
倘若,车辆所有者或管理者未能采取合理的措施对
机动车辆进行妥善保管或有效管理,进而导致未经授权的驾驶行为得以发生,那么就应当被视为具有过错行为。
然而,对于“是否尽到妥善保管或管理”的判定,我们应该采用一般的注意义务作为衡量标准,例如,当他人离开车辆之后,未及时上锁、关闭发动机运行或是将车匙取走等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
未经允许驾驶他人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
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