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恶意透支:
这是指1、持有信用卡的个体具有非法占据信用卡内资金的目的,并且通过超过信用卡还款规定的额度或时间,来实施借贷行为,如此导致其应偿还的欠款本金达到了1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及经过发卡银行发出两次催告之后超过了3个月,仍然未能予以兑现;
2、明知道自己没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却依然进行大量的设计,随意挥霍信用卡透支所得资金,尝试利用各种手段逃避来自银行的债务追讨;
3、在规定的偿还期限范围内,未能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反而继续进行透支消费。
然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对恶意透支做出如下细分:
1、若透支金额在1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低于10万元,我们视为“数额较大”,将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要处罚金规模在2万元到20万元之间的处罚;
2、若是透支金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但小于100万元,我们可以称之为“数额巨大”,对于数额巨大的情况,可能会遭受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要处罚金规模在5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处罚;
3、如果透支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那么通常我们将其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对于这种极端情况,可能要接受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于无期徒刑的严惩,罚款规模也将被设定在5万元至50万元之间,乃至还可能面临财产被没收的命运;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在法院尚未做出判决或公安机关并未立案调查的特殊时期里,如果能够偿还所有所涉及的透支利息和罚金,将会得到从轻处罚甚至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机会。
关于恶意透支的具体条款,我们参考的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布的《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其中详细描述了关于犯罪的构成要件及其对应的刑罚标准:
对于任何形式的信用卡诈骗活动,只要涉及到了数额较大的资金,犯罪者都将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要罚款2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金;
若涉及的金额达到巨大程度,则可能会被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时还要面临5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罚款;
对于那些所涉金额特别巨大的案件,犯罪者将面临最严厉的惩罚,他们将受到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于无期徒刑的制裁,罚款规模同样也是5万元至50万元之间,甚至还有可能面临财产被没收的结局;
此外,还有一些例外情形,比如在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情况下,犯罪者将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受罚。《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