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若双方未能及时就
损害赔偿事宜达成共识并签署相关协议,然而,可先尝试由当地交警大队进行事故调解调停。
此方法主要目的在于双方能够及早化解分歧,达成人性化的和解方案。
2.如若事故调解终告失败或对方已经签署协议却未按约定履行
赔偿义务时,
当事人可以依据交警大队出具的
事故处理结果,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提
起诉讼,以此敦促对方尽早支付
赔偿金。
在此过程中,若
肇事罪属于
机动车范畴
并购置了相关交强险的,
受害人可以向法院同时提出对
责任人以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的诉求,从而获得更加全面妥善的理赔保障。
3.受害人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应当积极收集肇事者及其关联人员的财产信息,待相关
证据确凿时,向法院提交
强制执行申请,申请法院查封与
追讨肇事者资产来弥补自身损失。
对于因事故伤害而造成的各种
经济纠纷,建议受害人家族将所有相关
医疗费用发票妥善归档保存,以便在病情恢复稳定后通过法院
诉讼程序得到有效解决。
另外须知,
民事诉讼的
一审判决书自宣判之日起,至
上诉期届满为十五天,对于上诉期满后,被告仍拒绝遵守判决内容的情况下,可以向上一级人
民法院发起
申请强制执行,但是需确保:
申请执行的公民应当在
判决生效后二年之内提出申请,
逾期将不被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