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亲爱的,你看看这个,如果贷款合同都签了,可是
贷款人却没有按时把钱打过来,那就是他违约啦!咱们得按《
民法典》说的来,第五百零九条里提到,大家都要按合同上写的做,不能拖着不给啊。
还有第五百七十七条呢,就是说如果有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得不够好,那就应该继续去执行合同,或者采取别的方法来补救这个错误。
然后还有个更厉害的,第六百七十一条说,贷款人要是没按照约定的日子和金额给我们借款,害我们白等了,也得
赔偿我们的损失才行哦。
同样的道理,如果我们等着收这笔借款,结果贷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日子和金额把钱送给我们,那我们就要按照原来的约定的日子和金额付费给他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
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案件一定要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