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
人死亡之后,如何成功完成宅基地
过户流程的详细步骤:
1.首先,在宅基地
产权所有者离世之时,倘若符合相关条件,则
继承人可向所属村民委员会提交
过户申请,申请更改
宅基地使用权以及房产所有权的所有权人归属。
2.接下来需要备齐相关过户手续的材料。
通常情况下,需要包括过户登记申请书、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籍证明档、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格、原有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以及取得村民委员会批准转移的书面证明等等。
如果您对所需资料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相应机构以获取准确信息。
3.希望在您准备充分后,能够向村集体申请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请务必一次性将所有材料上交,等待村集体审核并建议操作。
在村集体通过审核之后,他们会将有关资料提交至县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机关进行进一步审核。
待审核顺利通过之后,我们恭喜您,即将获得宅基地使用权证书的新版。
感谢您的关注与耐心阅读,期待上述指导能为您带来实际的帮助。《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
(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
(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