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乃指公安相关部门在深入调查交通事故成因的基础上,根据涉事者的违规行为与其与交通事故间是否具备直接因果关系,以及该违规行为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所发挥的作用,从而确定其应担负的交通事故责任之范畴。
若是在交通事故现场为了躲避他人而致事故发生,那么依据事故形成的具体原因及各相关方在事故形成过程中的过失,将分别评定各责任人对于此次事故所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关于车俩在事故中可能存在的过错所应担负的法律责任如下:
首先,罚则之责。
若避让不妥当、超速行驶、过度负载等情形存在,警方即可依法依规予其相应的行政处分。
其次,赔偿责任。
根据责任划分,可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再者,刑事责任。
若事故导致人身伤害严重或有人因此失去生命,那么主要责任方的驾驶员将要承当相应的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