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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女方不付抚养费吗

首先,关于未领取结婚证明书是否享有继承权益这一问题,我们需要明确指出,在夫妻离婚之后,子女的抚养费用问题应按照双方达成的共识进行处理,女方不必承担所有费用的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离婚后,若某一方单独承担起对子女的抚养责任时,另一方需承担起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用。
至于费用范围及期限的规定,则可由双方自行商议决定;
如若未能达到共识,接下来再由法庭依法作出裁决。
其次,有必要为您解释何谓“抚养费”及其涵盖的范围。
抚养费的主要作用在于确保未成年人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它包括了日常生活所需的基本开支,以及教育、医疗等方面所需的各项费用。
对于子女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以先由您们双方自行商量确定;
假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届时法院将依据实际情况,例如子女的具体需求、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给付方的经济能力等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考虑,谨慎予以评估及敲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新修订: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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