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征地拆迁专题 > 拆迁安置专题 > 拆迁协议未写安置地块如何办

拆迁协议未写安置地块如何办

在签订相关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过程中,主要可以利用不同的法定依据,并召唤专业的评估机构参与其中,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全面而专业的估价处理,从而生成具有其自身依据的多元化组成的补偿金额。
而且,赔偿方式还包括实施房屋产权调换的策略(亦被称为产权置换)以及被拆迁人根据个人需求自行选择拆迁补偿方法或者将这两种赔偿方式相结合的情况等多种可能性。
首先是针对房屋补偿费用(即房屋重置费用)的问题,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承担因为拆迁行为给被拆迁房屋所有者带来的损失。
具体的计算方式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及折旧程度进行划分,然后按照每平米的单价进行计算。
至于周转补偿费用,则是专门针对被拆迁房屋住户在临时居住环境方面可能面临的困难和不便,根据他们当前的临时住宿环境进行划定,并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每个月给予适当的补贴。
最后,奖励性补偿费用则是为了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地协助我们进行房子拆迁工作,或者引导他们主动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迁往郊区生活或者并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相应安置住房等等。
总的来说,有关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个项目的标准都是由当地的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政策来制定的。
具体的计算公式可以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与被拆迁房屋的重置成新价格共同构成,即房屋拆迁补偿价格=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宅基地总面积+被拆迁房屋的重置成新价格。《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最新修订:2024-03-2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