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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什么?

1.虐待罪主要涉及针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实施的,常以殴打、捆绑、限制受众自由、损害其并且具有恶劣情节的行为。
2.虐待罪的犯罪构成要素包括:
犯罪主体是那些同居一家,彼此间具有亲属关系或存在抚养、供养关系的人员;
主观方面需明知故犯,蓄意恶意地破坏他人的身心健康;
侵害对象为家庭成员在家庭环境中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及其人身安全;
客观方面需表现出持续对受害人施加肉体以及心理压力的残酷折磨行为。
3.对于虐待罪的确立,应当注意区分二者之间的界线:
虐待行为仅当达到情节恶劣程度时方能构成犯罪,比如频繁且长期的虐待行为导致了严重后果,甚至是厌恶可憎的虐待动机。
4.若虐待并未引发受害人伤重或死亡情况,则仅允许受害人或其近亲提出控诉;
否则,司法机关将不予过问。
5.然而,若是虐待成因导致受害人伤重或死亡,那么便不再适用于“仅有人提出才进行审理”的原则。
对于家庭内部所发生的意欲杀人或是故意伤害事件,依照相关规定,仍将以故意谋杀罪、故意伤害罪予以判罚。《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最新修订:202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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