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
民法院即将实施全新的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针对侵害他人生命权的
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金额,可按照该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
工资水平,给予受害者高达二十年的
赔偿。
若
受害人尚不足十六周岁,则每不满一岁减少一年的赔偿年限,最低不得少于五年;
若超过六十周岁,则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的赔偿年限,最低也不得少于五年。
对于侵害他人健康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金额,则需参考侵害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赔偿标准进行相应的比例调整,不过不应将受害人的年龄作为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
而对侵害他人身体权的情况,其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金额,需参照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的赔偿标准来酌情决定。
与此同时,对于侵害他人精神性人格权的行为,将要依据下列标准进一步酌定赔偿金额:
如属于严重
精神损害,则赔偿金额分为五个等级:
五万元、四万元、三万元、两万元以及一万元;
若为一般性精神损害,则赔偿金额也分为了四个等级:
八千元、六千元、四千元及两千元。
对于
名誉权、荣誉权等方面的
侵权行为,其对应的赔偿金额可参照先前所述之款规定或松紧适宜地酌情降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
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第九条
(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
死亡赔偿金;
(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
残疾赔偿金;
(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
精神抚慰金。
根据《精神赔偿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姓名权、
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
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
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