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
盗窃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元即可视为
犯罪行为。
依据《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项所述,对于
盗窃款项达人民币一千元到三千元、三万元到十万元以及三十万元到五十万元者,依法应归类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和“
数额特别巨大”范畴。
此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及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与社会治安情况,在上述规定范围内,制定适用于本省范围内的具体数额标准,再上报给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若发生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盗窃行为,且盗窃地点无法查证时,则盗窃金额是否符合“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应当由受理案件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进行确定后判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