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在他人住宅实施
盗窃行为并导致
人员伤亡的案件,其嫌疑人将被指控犯有盗窃和故意杀人双重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此类
犯罪活动,如被判认定存在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次数众多、进入他人住所进行盗窃、携带有武器的盗窃、以及
扒窃等情况者,应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
刑事处罚,同时附加相应的
罚金制裁;若
行为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巨大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将受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刑事制裁,仍需面临罚金的附加
处罚;对于情节极其恶劣,盗窃
涉案金额高达异常巨大或在
犯罪过程中表现出其他极度恶劣情节的,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
徒刑,并需要缴纳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作为惩罚。针对故意杀人的
犯罪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明文规定,应处以
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作为严苛的刑事处罚;然而,当
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时,犯罪人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判决。《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