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诉讼专题 > 公诉案件受害人不服一审判决怎么办

公诉案件受害人不服一审判决怎么办

如果在公诉案中,被害的那方觉得那个刑事判决结果他们不满意啦,那他们就可以向上一级部门申辩(你听着,按照中国《刑事诉讼法》来说,这个步骤其实就是申诉嘛)。
而且啊,如果被害人以及他的家人对地方法院第一次做出的判决结果不满意的话,只要在收到判决书后的5天之内,他们都可以请人民检察院帮帮忙,让他们提出抗议。
然后呢,人民检察院也不能袖手旁观,他们会在接到被害人及其家人的请求之后5天内,给出自己是否要抗议的一个决定,同时告诉那些提出请求的人们自己的决定是啥。
那个“申诉”是个啥意思呢?就是说那些当事人、被害人以及他们的亲朋好友,或是了解案件相关事情的其他普通老百姓,只要他们认为法院已经审批通过的判决结果有问题,那他们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希望能得到公正妥善的处理,以便能够更正这个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最新修订:2024-03-2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