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公司经营专题 > 破产清算专题 > 破产抵押债权是不是优先受偿

破产抵押债权是不是优先受偿

在各类破产情形下,抵押债权均具有优越的权益优先得到偿还。
为确保破产程序有效进行,在这样的环境下,抵押债权人依法享有独特的别除权,使得他们的抵押权可优先其他如税收债权及其他普通破产债权,以此方式获取清偿。
对于那些在此过程中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持有担保权的相关人士来说,他们对于这些特定财产同样享有的优先受偿权,这是依法给予的保护措施。
接着我们来看一下具体的破产财产清偿次序。
首先应对清偿破产费用及共益债款,这一步骤完成之后,按照规定的顺位进行如下清偿:
(一)破产人拖欠职工的工资及医疗与伤残补助费用,以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应缴纳却尚未缴纳的除了第一条所述之外的社会保险费以及破产人拖欠的税款;
(三)最后是处理普通破产债权。
在面临破产财产无法完全清偿同样顺位的清偿请求时,将遵循按比例分配原则进行裁决。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将以该企业员工的平均工资为准进行核算。《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新修订:2024-03-2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