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谈论的“
欠条”和“
借条”这二者间其实有许多显著的差异,首先,借条被定义为一份书面
证据,它能清晰无误地证实
借贷关系的存在,本质上,它就是一份法律意义上的
借贷合同。
相比之下,欠条则被认为是
债权人与
债务人之间的一份确认债权的书面证明。
此外,它们的形成原因也有所不同,借条主要是基于双方借贷关系的产生,而被简化为一份
借款合同;
但欠条的形成原因可以说是非常多样的,几乎所有类型的
法律关系都可能导致出现欠条。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借条还是欠条,其背后所隐藏的法律责任都是要求
当事人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换句话说,如果签署了贷款合同(即借条),作为出贷方的
贷款人就应按照约定的期限将借款返回给
借款人,反之亦然,如果签署了欠条,那么债务人就需要在约定的日期归还对债权人所负的
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
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