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要是想把你
起诉了,肯定得先告诉你这个事儿。
其实这个道理我们大家都能理解,就像是快递员给你送包裹时,他也得先联系到收件人才能送过去对吧?所以呢,按照法律规定,从检察院收到那啥,就是你的案子开始,三天之内,他们要告诉你和你的家人,包括你爸爸妈妈啊兄弟姐妹啊这些人,还有那些跟你有关的
诉讼官司的
当事人他们的
家属,你们有权利请律师过来帮你们
打官司哦。
然后呢,如果是法院的话,就是在他们接到
自诉的那件事儿开始后,也是三天内,告诉你及你的家人、包含诉讼官司的当事人以及他们的家属,你们有着权利可以找律师过来帮忙处理这件事情。
最后呢,说说这个
诉讼代理人啥时候能参与进这桩
刑事官司里头来:
一般来说,只要是关于
公诉的,例如说是那个维权的事儿,那
被害人和受害者的老公或者爸妈、带着法律官司的人以及他们的家属,都是从案子交给
审查起诉那天开始,才有权利去找个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
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
犯罪情节轻微,依照
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
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
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
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