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
赡养者的范畴并不包含公公婆婆。
然而,值得却仍应尽力相助其配偶积极履行这一义务。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被赡养者主要是指老年人的亲生子女及符合法定义务的其他人。
逐渐成长为成年人的子女对他们的双亲,肩负着赡养与援助甚至保护的义务。
若成年之人未能尽其赡养之责,那么失去劳动能力或生活出现困境的年迈父母,都有权要求他们给予
赡养费用。
倘若子女们未能尽职尽孝,那么那些需要赡养的父母亦可透过有关部门进行调停或者向地方法院
提出诉讼。
在此过程中,人
民法院在处理赡养争议之时,始终将保护老年公民合法权益视为最高准则,力图通过调解或者判决让各子女依法履行
赡养义务。
若有负有赡养义务却拒绝履行职责者,严
重伤害他人感情且构成
犯罪之遗弃行为,最高可面临
刑事处罚。
同时,已达到法定年龄且具备照顾能力的孙子孙女和外孙辈子女,只要他们的父辈或母辈(子女)已经过世或者本身无力赡养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就有赡养他们的义务。
不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孙辈或外孙辈尽此义务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首先,子女(父母)已经离世;
其次,孙辈或外孙辈已达到能够独立生活的年纪,即条件允许。
所谓“有照顾能力”,即是指义务人在
保证自己家庭维持正常生活的基础上尚有余力。
如果赡养义务人已经履行了他们的义务,却无损于他们自家的基本生活,那么这就能证明他们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承担这笔费用。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
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