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离婚育儿方面,如果孩子被交给了父亲
监护,那么母亲则必须承担一定的
抚养费用。
关于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我们尊重并且支持双方能够进行友好协商,以期达成共识。
如果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协议,那么我们的法院将会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对子女的真实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现实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从而确定抚养费的具体金额:
1、若父母一方拥有稳定的
工资收入,我们通常会要求该方按照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来支付抚养费。
对于接受
抚养责任较重的家庭(即需要同时抚养两名或以上子女),我们可能会适度调整这个比例,但是一般不会超过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若父母一方没有稳定的工资收入,我们将以其当年总体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为参考,按照上述相同的比例来确定抚养费的具体金额。
当然,对于某些特殊情况,例如疾病或灾害等,我们也会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