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在离婚时如何划分问题,我们有以下详细说明:
首先应尊重双方对于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以及归属权的自由协商结果。
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可选择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会按照以下几种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首先是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时愿意通过竞价方式获取的这种情况,法院将会批准;
其次,若只有其中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法院将依据当地市场价格委托相关单位做出房屋估值,最终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需要给予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最后,如果双方均未主张房屋所有权,法院则会依法公开拍卖或出售该房屋,所得款项将会被用于互相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