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当心给他人车辆造成刮擦而选择离去,可能会被视为
肇事逃逸,具体是否构成
犯罪或带来何等程度的影响,需依据具体案例进行深入分析与评估。
关于此类情形下应如何处理,需综合考虑这一
违规行为是否已经构成犯罪以及给他人财产造成的损失情况,具体可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况:
1.若
逃逸行为尚未达到构成犯罪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此行为实施相应
处罚,执行金额由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同时还可能附加十五天以下的
行政拘留;
2.如果逃逸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刑事处罚;
3.若逃逸行为导致对方人身伤亡,则
刑罚将从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起跳。
在涉及轻微刮擦事故的情况下,
处理方式需经过公安交警部门充分调查后方可得出定论。
如果最终确认属于肇事逃逸,如果事故未造成任何人员重伤甚至死亡,虽然逃逸者须对事故负有主要或者以上责任,但并不构成交通
肇事罪。
简单来说,
交通肇事逃逸乃是指,交通事故发生之后,
当事人明确知晓自身已经处于交通事故的状态之下,然而却为了逃避承担事故责任,故意逃离现场,不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的一种
违法行为。
其主要表现形式为两种:
第一种类型,人与车辆均在事故发生后逃离现场;
第二种类型,
弃车逃逸,即当事人将车辆放置于现场,自身果断地逃离火灾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
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
吊销或者机动车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
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
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
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
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
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
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