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的儿子不幸
拖欠贷款导致
经济纠纷,需要强调指出的是,若是涉及到
民法意义上的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父母作为他们的
法定监护人,理当肩负起还款的法定义务。
然而,若您的儿子具备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在这样的情况下,父母对于他个人的贷款
债务并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需要明确的是,父母亲和孩子之间尽管有着不可替代的亲情纽带,但彼此毕竟属于不同的法律实体,不能因为亲情关系的存在就将其利益混为一谈。
对于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来说,他们有责任独立地履行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自然人即为全面接受现行法律约束的公民,他们有权自主决定并独立实施
民事法律行为。
对于您的儿子所蒙受的债务,原则上应由他本人负责偿还,其至亲之责沐浴在
财产继承上的,仅需以
继承财富的实际价值为上限来履行他的债务。
然而,如果父母选择对继承的遗产不予理会,那么他们也可就此免除了相应的债务偿还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
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