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双方分居多长期限可提出离婚申请,我国现行的法律未做出明确的规定。
无论双方分居了多长的时间,只要双方均未主动提出离婚请求,这段婚姻关系将不会自动终止。
详情如下所述:
首先,即便在分居期间,若夫妻双方均有意愿和平分手,那么他们也是有权通过签署协议的方式来办理离婚手续的。
然而,若是双方感情确实无法修复,其中一方坚持要求离婚,且经过相关部门的调解后仍未见改善,那么此时便可以认为婚姻已无法继续存在。
但是,如果我们还能看到婚姻好转的可能性,就算情感不和睦已经令双方分居达到了两年之久,这也并不足以被用来判定为具备对离婚进行判决所需的条件。
其次,若原告决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只要能证明分居满两年,法院对这个诉求通常是会给予支持的。
不过请注意,此种情况下需要的是因感情不和睦导至的分居,并且已经满了两年,而非由于工作调动、学业安排、户口迁移等其他客观因素引发的夫妻分居或是住房拥挤等问题。
此外,我们也需明白,并非单纯的分居满两年就能确保离婚得到宣判。
即便我们的分居期限超过了两年,但在首次向法院提起离婚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也不会宣告离婚的结果。
因此,一方当事人想要结束这段婚姻关系,则须提供证据以证明彼此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