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协议更改可以通过协商变更,也可以通过诉讼变更。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共同债务处理等事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法律依据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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