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合法收入正常经营所得流水,保留交易凭证、合同等证明材料,按规定进行税务申报与缴纳税款。若为企业对公账户,做好财务记账,保证资金流向清晰透明。
(二)若对流水性质存疑或可能涉及违法犯罪活动,如洗钱、诈骗等,及时向公安机关和金融机构报告,并配合调查。
(三)当金融机构识别为可疑交易启动调查程序时,账户所有人要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说明和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金融机构有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等行为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这表明金融机构对异常流水有监测义务,账户所有人也有配合调查等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