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如果不属于
共同债务,
产权是谁的就由谁承担,不用一起承担
债务。
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买卖合同,以
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
银行贷款,婚后用
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
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
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
个人债务。双方
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
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4、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包括因购置生活用品、修建或购置住房所负的债务,履行
抚养教育和
赡养义务、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
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或在农村
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在 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欠缴的税款等。经双方同意由一方经营但其收入用于共同生活的,所负的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