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财产时如实报告,不隐匿、转移财产,配合法院查明自身财产情况,不然面临罚款、拘留等,严重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如偿还债务。若暂时没能力履行,和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期完成履行。
(三)对执行行为有异议,依法提出执行异议,提供理由和证据,等待法院审查裁定。
(四)认为执行依据有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不过一般不停止执行,除非法院裁定中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