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这种行为属于
恶意转移财产,对方有追索权,可以
起诉你行使
撤销权之诉。
而且,如果所欠款项为
夫妻共同债务,则应由夫妻共同偿还,仍然可以申请法院执行以上房产。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
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
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
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
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第二百三十三条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
拒不返还的,
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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