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一方不想分割财产,另一方首先尝试和对方心平气和沟通,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之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若协商没有结果,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共同财产分割。
(三)若发现对方隐匿、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的行为,分割财产时对方会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的,可以再次起诉要求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