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经营同类营业,非法获利十万元以上会被立案追诉,犯罪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解析: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侵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其主体特定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当他们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且非法获利达到十万元以上,就满足了立案追诉标准。一旦构成此罪,犯罪人将面临刑事处罚,情节一般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有相关人员对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认定、处罚等方面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