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房屋
按揭合同丢失了可以补办。根据相关规定,房屋按揭合同丢失后,
当事人可以去
房产抵押部门或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档补办。如果在没有办理按揭前贷款合同就已经丢失的,可向各方声明合同作废,待三个月到期后,再携带相关证明注销原合同,签订新合同。
【法律依据内容】
《城市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
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1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
代理人办理。委托
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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